省公航旅集團紀委:“二十不準”劃出紅線
文章來源:未知
發布時間:2020-10-13 09: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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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們這么做是否違規?”“我們這么做是違紀的嗎?”“我們在經營管理活動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項?”省公航旅集團的干部職工經常會向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的同志咨詢這些問題。
針對干部職工對黨紀黨規、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認識模糊,使得容易發生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的情況,近日,集團紀委在梳理、匯總、提煉黨紀黨規、法律法規中有關經營管理行為禁止性規定的基礎上,以負面清單的形式,制定出臺了《省公航旅集團經營管理人員“二十不準”規定》(試行)。
《規定》明確不準越權決策、個人決定、違法違規決策重大事項;不準未經盡調、不經論證、盲目決策上馬投資項目;不準未經醞釀、不經考察、違反程序選拔任用干部;不準未經決策、不經審簽、擅自決定大額資金使用;不準未經評審、不經會簽、越過法審簽訂重大合同;不準虛報產值、空轉貿易、夸大業績財務會計造假;不準應招不招、肢解發包、違規發包承包建設項目;不準超計超付、違規變更、插手建設項目分包采購;不準兼職取酬、因人設崗、吃空餉搞特殊違規進人;不準突破預算、謊報指標、不計盈虧發放薪酬福利;不準超標接待、違規吃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準有章不循、有約不守、背信棄義損害企業形象;不準違規借貸、違規擔保、違規轉讓財產轉嫁債務;不準低價折股、違規分紅、隱匿套取私分國有資產;不準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徇私舞弊損害企業利益;不準關聯交易、靠企吃企、利用內幕信息謀取私利;不準低賣高買、設租尋租、通過關聯交易利益輸送;不準虛列套支、同業經營、內外勾結侵吞國有資產;不準在位不謀、尸位素餐、失職失責造成國資流失;不準弄虛作假、對抗調查、隱瞞包庇違紀違法行為。
《規定》涉及企業經營管理中常見的60余種違規、違紀和違法行為,涵蓋企業經營管理“三重一大”、生產經營、項目建設、勞動人事、合同管理、股權管理、財務管理、物資采購等8個方面和經營業績統計、項目計量支付、設計變更、薪酬發放、差旅費報銷等30個風險點,劍指靠企吃企、設租尋租、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內外勾結侵吞國有資產等5類突出問題,為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明明白白地劃出了紀法紅線。
“‘二十不準’的試行,并不是要困住大家的手腳,而是重在提醒各級經營管理人員遵紀守法、干凈干事。我們持續緊盯負面清單所列以及企業易發多發的‘常見病’,從嚴從重查處侵害企業利益、以權謀私的害群之馬。”省公航旅集團公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主要負責人表示。(供稿 張兵生 編輯 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