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數據驅動下實現腐敗治理創新
文章來源:甘肅路橋公路投資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9-11-21 18: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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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飛速發展,人類進入到大數據時代。
前不久閉幕的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大數據技術必將扮演重要角色。
目前,大數據技術被廣泛應用于國家治理的各個領域。其中,在腐敗治理領域,大數據應用實踐在近年來發展迅速,呈現出獨特的模式與景觀。目前,從技術層面探索大數據在反腐敗領域的應用已成為各地實踐的方向之一,也被視為技術反腐的一個新趨勢。
大數據在反腐領域的應用主要分布在五個方面
近年來,隨著反腐敗工作的不斷深化,各地紀委監委借助大數據技術展開了諸多創新性實踐,這些實踐對于當下的反腐敗工作都起到了較為明顯的提升作用。
綜合看來,目前大數據技術的應用主要分布在以下五個方面:
首先,信訪舉報。信訪舉報工作是大數據運用案例較為集中的領域。在地方實踐中,地方紀委通過設立大數據平臺,創新了信訪舉報的形式,利用新媒體,提高了信訪舉報的便捷性與快速性。具體而言,信訪舉報作為一種重要的信息數據,從原有的人工接收、篩查,逐步轉向計算機平臺的收集和整理。通過大數據技術對這些信息的分類整理與初步篩查,提高了腐敗案件線索的發現效率和概率。
其次,執紀問責。利用大數據,各地紀委監委建立監督執紀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留痕溯查,實施審批動態跟蹤等,使得紀委監委能夠在調查取證等環節獲得可靠數據,提高了案件的辦理效率。
第三,監督預警。各地運用大數據技術在腐敗預防環節實現了較為重要的創新。例如建立大數據監督預警系統,從而創造性地實現了“零距離監督”“嵌入式監督”等新模式,提高了預防的有效性。
第四,群眾監督。群眾監督與大數據技術的結合主要體現在民眾利用自媒體與新媒體實現自下而上的監督。例如利用微信開通的“村級權力監督微信群”、利用手機進行的“四風”隨手拍功能、微信一鍵通等形式,都較為廣泛地激發了群眾進行監督的主動性與積極性。
第五,信息公開。信息公開是實現權力監督的重要保障性機制。各地的實踐個案表明,各地分別建立了大數據信息公開平臺、財務陽光監管系統等多種信息公開平臺。通過平臺的建立,對信息進行公開,利用透明的權力運行機制,使權力濫用現象得到了有效監管。
通過對這些具體工作內容的歸納、整理與分析,筆者發現,從腐敗治理的流程來看,大數據應用主要分布于預防和懲治階段,而從權力監督的路徑上來看,這些借助大數據所完成的工作又具體分為兩個維度:一個是以紀委監委為工作主體的“自上而下”的監督;一個是以群眾為主體的“自下而上”的監督。以紀委監委為主體建立大數據信息平臺,可發揮整合組織資源的優勢,實現大數據管理的統籌規劃。而以群眾為主體,則調動了民眾參與反腐敗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利用新媒體和自媒體進行監督,將海量的信息匯總之后,進一步為紀委監委等部門的反腐敗工作提供數據支持。
大數據在反腐領域的應用具有較為明顯的特征
通過對實踐案例的深入歸納、總結和分析,筆者發現大數據技術在反腐敗領域的應用具有較為明顯的特征。
首先,大數據的應用,在一定程度上創新了反腐敗方法,解決了反腐敗領域的信息壁壘問題。早些年,大數據應用于反腐敗工作最為困難的就是無法在實際工作中實現信息共享,從而不能解決所謂的信息孤島問題。從近年來的案例中可以發現,通過建設跨部門數據互聯互通共享機制,地方省、市等層面已經突破了信息共享壁壘。例如各地建立的大數據平臺,互聯網+監督平臺、五位一體數據平臺、兩級聯動數據平臺、社區“e+為民服務綜合平臺”等,都實現了將自動采集與錄入的數據在平臺共享,從而解決了不同部門數據不兼容的問題,也逐漸打破了信息壁壘。
其次,大數據破解了一些權力監督領域的“監督難”問題。例如“一把手”權力監督問題、管黨治黨中的“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等,一直是困擾各級政府的重要難題。以往的研究表明,這些問題之所以難以有效解決,是缺乏對權力運行過程的有效監督和管理。這一方面源于手段和技術的落后,無法監督;另一方面源于社會誠信系統的缺失、利益藩籬、缺乏共享機制、數據開放方面還沒有相應的政策和法規出臺。目前,在各地的實踐案例中,大數據的應用實際上已經解決了技術手段的匱乏,例如各地探索出的權力運行的全過程監督、全方位監督等模式,都是將權力運行的“軌跡”予以數據化、電子化,從而實現有效監督。技術瓶頸的突破有利于加快破解其他配套機制的不足,進而能夠逐步形成可落地的操作。
第三,大數據有效提高了問題的發現概率。以往反腐敗機構發現腐敗官員的線索或手段是有局限性的,大數據技術在這個方面提供了較為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例如在各地的探索中,有很多地方通過大數據的收集、對比、分析與監督執紀執法相關的人、事和物,發現數據異常,從而挖掘出問題線索,使執紀執法工作更加精準。
第四,大數據有效地將國家與社會的反腐敗力量結合起來,實現了反腐敗的新模式。美國腐敗研究領域權威學者邁克爾·約翰斯頓認為,對于腐敗治理的理想模式而言,需要建立一個社會行動聯合體。該聯合體強調兩個方面的因素:既有領導者的堅定決心和意志,又有社會公眾的積極參與。顯然,公眾的積極參與是需要條件的。自媒體和新媒體時代為民眾實現政治參與提供了便利條件,而對其海量的信息進行搜集、整合、分析與處理則會使得反腐敗主體拓展至民眾個體,形成社會監督的功效。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背景下大數據技術在反腐領域的四個發展方向
大數據時代,反腐敗領域的預防、監督、教育等多種職能都可以實現。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借助大數據技術實現監督對象的精準識別、監督體系的全覆蓋、監督能力的提升都將成為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
首先,借助大數據技術實現對監督對象的精準識別。監察體制改革帶來的一個顯著變化,是監督對象的大幅增加。在具體實踐中,不僅要區分黨員監督對象和非黨員監督對象,還要排除一些領域中不掌握公權力的人員。對監督對象的精準識別問題成為監督工作面臨的一大挑戰。大數據技術利于摸清監督對象底數、實時更新監督對象臺賬,做到動態識別、精準確認,從而實現監督全覆蓋。
其次,基于事前或預防視角的信息預警領域有待拓寬。黨的十八大以來,減少存量、遏制增量的反腐敗目標初見成效。隨著反腐敗工作的持續深入,未來反腐敗工作的重心會逐漸轉到腐敗的預防與預警工作上。因此,基于事前或預防視角的大數據,反腐預警機制將發揮重要作用。目前,對于大數據技術的應用,還主要集中于舉報環節,而基于預防功能之上的反腐敗預警機制,不僅需要信訪信息的收集,還可拓寬為對公職人員的銀行記錄、出行記錄、住宿登記記錄、社交媒體的分享和聊天記錄等信息,相應信息的預警類型也是重要的研究問題。
第三,大數據技術的應用不僅在于平臺的建立,更重要的還在于對于信息的深度有效開發與分析。在對近年來紀委監委采用大數據技術的地方創新案例的分析中筆者發現,大數據平臺的形式雖然不同,但共性都是借助互聯網實現了信息數據搜集的革新。信息不僅涵蓋范圍廣泛,而且數量巨大。然而,對于這些不斷增加的信息數據,進行深入而系統的開發,即篩選出有效信息,卻成為一個棘手難題。以信訪舉報信息為例,各地依靠網絡技術搜集到的有關反腐敗的信息實際是與其他眾多信息混雜在一起的。這就為信息的梳理、甄別和進一步的深入分析帶來了諸多困難。在目前已有的地方實踐中,大數據信息平臺已經建立,但后期對于數據的深度開發與審慎分析將是未來急需關注并解決的難題。
第四,監督與民生服務平臺的融合共享。目前各地的實踐表明,大數據技術的應用平臺有一部分是發揮單一功能的,諸如舉報信訪大數據平臺、監督問責預警系統等。但也有一些地方紀委嘗試將紀檢監察等專業平臺與地方其他民生公共服務平臺一體化。這尤其體現在群眾監督領域的應用與實踐中。紀檢監察的監督執紀功能與公共服務平臺的一體化能夠實現信息共享的最大優勢,同時也能夠更加便于民眾參與到監督中,從而促進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這一實踐形式在未來的地方實踐中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作者系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國家監察研究院副院長)
(原題為《在大數據驅動下實現腐敗治理創新》)